|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河南省平顶山市昭平湖风景区刘累陵园建设资金管理委员会(英文名Managing Committee on Construction
Fund of Liu Lei's Tomb in Zhaoping Lake Scenic Spot Pingdingshan
City, Henan Province缩写MCCFL)简称“刘累陵园建设资金管委会”,依法设立。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由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海内外刘姓代表(知名人氏)参与组成的非营利性管理机构。
第三条 本委员会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民族化,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广泛联谊海内外刘姓宗亲,积极筹措资金,把刘累陵园建设成为世界刘氏心中向往的寻根圣地,以此促进民族的团结,经济的发展。
第四条 本委员会接受刘累陵园建设资金国际监事会的监督、国家法律赋予职责机关的监督。
第五条 本委员会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昭平湖风景区刘累陵 园。[开户银行:(国外)中国银行平顶山分行,帐号:630531339208093001,(国内)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鲁山县支行,帐号:219101040004528,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昭平湖风景区刘累陵园建设资金管理委员会
第二章 业 务 范 围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以“联谊、寻根、合作、发展”为宗旨,弘扬民族文化,增强海内外刘氏凝聚力,坚持“崇祖报德,自愿资助”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建设刘累陵园。
(一)宣传联谊。以血浓于水的亲情为纽带,广泛联谊海内外刘氏宗亲,为刘累陵园建设献计献策,并提供祭祖服务。
(二)筹募善款。接受国内外个人、单位、企业、团体、及其它组织的捐赠,把刘累陵园建成世界刘氏寻根圣地。
(三)加强同上级部门的联系,争取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支持。
第三章 资金管理与使用
第七条 本委员会的资金来源
(一)捐赠
(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资助
(三)其它收入
第八条 本委员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理性。
第九条 本委员会所筹资金全部用于刘累陵园的建设、管理与发展,设立专门帐号,专款专用。可以从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工作经费及管理费用。
第十条 本委员会的资金使用采取“先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拨付使用”的原则。即由刘累陵园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及建设项目的预算报本会,经本会研究批准后拨付使用。
第十一条 刘累陵园建设,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重大变更广泛征求海内外刘氏宗亲意见。其建设项目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
第四章 资金的监督与通报
第十二条 本委员会的资金管理使用,接受刘累陵园建设资金国际监事会的监督、国家法律赋予职责机关的监督。
第十三条 本委员会每半年向监事会通报一次陵园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并随时报告资金使用及建设重大事项,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五章 组 织 机 构
第十四条 本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委员会全体会议。
其职权:①制定和修改章程
②根据情况调整本委员会组成人员
③审议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④讨论决定刘累陵园建设、发展重大事宜
⑤决定其它事宜
第十五条 本委员会设名誉主任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一名,执行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第十六条 本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审议和通过本年度陵园建设工作报告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本委员会主任委员办公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集体研究决定陵园资金使用及日常工作等。
第十七条 委员会人员组成:以祖地刘氏宗亲为主,多姓氏及单位、团体参与。实行集体领导。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及程序
第十八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由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并通报海内外刘氏宗亲联谊会。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已于2004年7月20日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