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11月19日刘累陵园始祖殿落成大典宗亲联谊大会通过) 建好累公陵园是普天下刘氏子孙的共同心愿和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加快建设步伐,根据自主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捐资、捐建累公陵园,并拟定如下办法:
1、累公陵园设立功德箱,随时接受宗亲捐款。
2、自主认捐、功德主可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捐款。
3、个人认捐陵园项目,功德主根据陵园捐建项目进行认捐。
4、以国家、地区、省(以及市、县)名义捐建。
5、可以捐物。功德主可以对陵园捐物品(包括刘氏先贤、皇帝的雕塑像)。
6、捐助人(功德主)根据陵园设计,可以自己来建设或委托建设其中某个项目。
7、每届世界刘氏宗亲联谊大会作为一项主要议题对累公陵园建设捐款。
8、以地区(市)、县宗亲会、分会在举行当地祭祖活动时,号召宗亲为累公陵园捐款。
9、捐物和直接捐建项目的仍按人民币换算数额依照陵园捐款褒奖办法执行褒奖。
10、其他形式的捐款、捐助。 |